吞云吐雾害人害己
□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市临床口腔医学中心邱蔚六
烟草种类多,无论是烟斗、雪茄、香(纸)烟、嚼烟(含槟榔),还是所谓“无烟烟草”的鼻烟等,均被证明有致癌作用,是引发口腔癌、咽癌(主要是口咽与下咽癌)、喉癌等头颈癌的主要危险因素。
美国及我国的临床流行病学分析指出吸烟者发生口腔癌的风险是非吸烟者的1.2~3.4倍,咽癌是14.1倍,喉癌是6.1~20倍。而咀嚼烟叶或槟榔是导致口腔癌特别是颊黏膜癌和舌癌的最高危因素。
相关研究还指出上述癌症的发生随着嗜烟的起始年龄、持续时间、吸入量,以及是否饮酒有关。嗜烟起始年龄越早、年限越长、吸烟量越大,以及伴有大量饮酒者,发生上述癌症的危险性越大,比例越高。例如烟龄超过20年,每日吸烟≥20支者,口腔及咽癌的发生率为非吸烟者的2.83~3.13倍,如伴有大量饮酒,则发生癌症的风险可上升至5.9~9.1倍。
有幸的是,研究也同时证明戒烟可以明显降低上述癌症的发生,且戒烟越早,年份越长,效果越好。与持续吸烟者比较,戒烟10年后口腔和咽癌的发癌危险度可从原8.36倍下降为1.62倍。喉癌的危险度也从原来的4.6倍下降到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