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脂血症者,可选用一些降脂药物。高脂血症有可能是脂肪性肝疾病的先兆,其肝损害多为原有肝病的表现,但也确有部分患者是由应用降脂药物所致。脂肪肝较正常肝脏更易发生药物性肝损伤。
35岁以下男性或绝经期前妇女的高脂血症,如无其他危险因素,可暂缓治疗。不伴有高脂血症的脂肪肝原则上不用降血脂药物治疗。伴有高脂血症的脂肪肝,需根据脂肪肝的病因、高脂血症类型及其程度、以及可能并发心脑卒中的概率等众多因素,综合考虑是否需用降脂药物。
酒精性、药物性高脂血症和脂肪肝,去除病因是最好的治疗,除非血脂为中、重度升高或去除病因无效。原发性高脂血症所致的脂肪肝在综合防治的同时,可考虑应用降脂药物治疗。常用的降脂药物有贝特类和他汀类。在应用降血脂药时应注意定期检查,起初3月每月复查血脂、肝肾功能、肌酸激酶和尿酸1次,其后3-6月1次。血脂降至接近期望水平时减量维持,并考虑能否停药。无效者则更换品种或谨慎联合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