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患有梅毒的孕妇所生的婴儿,必须追踪观察3年,初时为每6个月1次,后为1年复查梅毒血清学试验1次,以避免先天梅毒发生。8)大力宣传孕妇患梅毒的危害性,特别要向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宣传,以便他们能自觉地执行梅毒孕妇及先天梅毒的防治措施。相信每一位准妈妈或是准爸爸都希望,能生下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更希望他能健康顺利的成长。
一旦发生流产或生出一个有梅毒病症的孩子,对父母来说,都是非常大的打击,更让所有的父母追悔莫及。所以为了对即将出生的孩子负责,也是为了自己负责,孕妇如果患有梅毒应该及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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