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慢性病:有慢性病(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癌症、消化道溃疡)或经常生小病,减5岁。
16.教育:受过4年或以上的大学教育,加3岁;受过3年大学教育,加2岁;受过高中教育,加1岁;文化程度在小学或以下,减2岁。
17.职业:专业研究人员加1岁半;从事商业、技术工作或务农者加1岁;技术工人、销售人员不增不减;从事重体力劳动,减4岁。
18.退休年龄:60岁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加2岁;超过65岁没退休加3岁。
19.住地:在城市度过大半生减1岁;在城郊乡镇度过大半生加1岁。
20.婚姻:已婚并且和伴侣生活在一起,加1岁。离婚并独居的男性,减9岁;妻子去世减7岁;离婚、丧偶,但是和家人或伴侣住在一起,在上面基础上少减一半分值。离婚并独居的女性减4岁;丈夫去世减3.5岁;女性离婚、丧偶,但是和家人或伴侣住在一起,减2岁。
21.未婚:超过25岁的未婚女性减1岁,并且年龄每增加10岁,多减1岁。超过25岁的未婚男性,减2岁,并且年龄每增加10岁,就要多减去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