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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

导读:河北省蠡县冀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蚊敌”牌5双盘无烟黑蚊香样品,连续燃点时间明示为9小时,实测为5小时10分钟。

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

北京市消协公布30种蚊香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有25种样品所检项目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占总样品数的83.3%。其中,四种蚊香虚标“成分”严重误导消费者。比较试验结果表明,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专家为此提醒消费者节制使用蚊香类产品,有婴幼儿或孕妇的家庭不应使用蚊香等杀虫剂。

两种蚊香“时长”未达国标

国家标准中规定“连续燃点时间≥7小时,中途不得熄灭”。河北省蠡县冀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蚊敌”牌5双盘无烟黑蚊香样品,连续燃点时间明示为9小时,实测为5小时10分钟。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安速”牌净含量42毫升电热蚊香液样品,未到明示使用时间时药液耗尽,无法进行药效试验。该产品明示使用时间720小时,实际使用672小时药液就已耗尽,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四种蚊香虚标“成分”

本次比较试验中有4个样品存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或以其他农药冒充包装明示农药的问题,包括电热蚊香液1个,盘式蚊香3个。其中有两个样品有效成分含量实测值低于明示值,分别是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无敌”牌45毫升×。2瓶电热蚊香液。安徽正峰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春蛙”牌10单盘装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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