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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弱视诊断标准的新调整

导读:弱视是一种严重影响视功能发育的儿童常见眼病,如果不尽早治疗,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正常视力形成。儿童弱视诊断标准的新调整现行的《眼科学》教科书标准规定,8岁以下

儿童弱视诊断标准的新调整

弱视是一种严重影响视功能发育的儿童常见眼病,如果不尽早治疗,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正常视力形成。

儿童弱视诊断标准的新调整

现行的《眼科学》教科书标准规定,8岁以下儿童的矫正视力一旦降至0.9以下,即可被诊断为弱视。目前我国对弱视的诊断标准为,眼科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9即可被确诊,并需接受一系列治疗。按此标准,我国儿童弱视发病率为3%~4%,大约有近2000万儿童患弱视。

因此,现行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将弱视群体扩大化了。近日,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就此重新定义弱视3岁以下儿童矫正视力低于0.5。4~5岁低于0.6。6~7岁低于0.7。

弱视分类

1、斜视性弱视单眼性斜视引起的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两眼远视球镜相差1.5ds,柱镜相差1.0dc,既可以使屈光度较高一眼形成弱视。3、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于未戴过屈光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主要见于双眼高度远视或散光,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相近。一般认为远视≥5.00ds,散光≥1.0dc会增加产生弱视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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