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为避免一药多名引起的危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曾出台过相关的规范措施。按照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除了药品通用名必须显著标示外,还要求商品名的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而且,通用名必须在药品包装盒的1/3处,必须使用白底黑字,以便消费者辨认。
然而,由于长期形成的用药习惯以及健康教育的滞后,很多中国老百姓在购药和服药时仍然极少关注药品的通用名,以至于重复用药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几种常见的药物“多胞胎”
据叶丽卡介绍,临床上因为搞不清通用名和商品名而导致重复用药的现象并不鲜见。而最容易搞混的药物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感冒药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是大部分感冒药的主要成分,如加合百服宁、日夜百服宁、泰诺、必理通等。
危险将几种商品名不同但同时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一起服用,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如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剂量过大还可引起肝损害,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