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外,目前在化妆品的分类中,是包含精油这一类别的。如果精油产品宣称健美、祛斑等功能,则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均属于特殊化妆品,其中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形体健美的化妆品,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而根据《消费者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1995)的要求,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应在标签上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号。市场上销售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有两个编号,一个是卫妆特字(原卫生部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另一个是国妆特字(目前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日前,国家药监局发文公布《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要求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特殊用途化妆品编号将改成字母缩写的形式,“hz”表示“化妆品”,“gt”表示“国产特殊用途”,“jt”表示“进口特殊用途”,“jf”表示“进口非特殊用途”,“年份+0000”为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年份和顺序号。此外还要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f+年份+0000”编号。
■热点问答
初次使用未过敏不代表后续不过敏
q精油号称是纯天然提取,是否意味着不会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