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需注意的问题
孕55天以前为胚胎形成期,药物易导致胎儿功能及形态异常,此期用药要特别小心。孕56天至分娩,用药一般不会致畸,但药物毒性仍可通过胎盘影响胎儿。所以用药仍需小心,尽量不用对胎儿有毒的药物,尽量减少剂量缩短疗程。禁用对子宫平滑肌引起收缩的药物,如麦角、益母、、脑垂体后叶素等。
抗生素类药
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的诺氟沙星、环丙沙星等药,抑制dna旋转酶阻碍蛋白质合成,应避免在妊娠期使用。
甲硝唑(灭滴灵)有致突变作用,妊娠早期不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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