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指数标准
1) 羊水过多
正常妊娠足月羊水量约1000毫升左右,若超过2000毫升即为羊水过多。
羊水过多的处理,主要取决于胎儿有无畸形。
如有胎儿畸形或为急性羊水过多,经积极治疗无效应终止妊娠。
轻症或慢性羊水过多,则给予低盐饮食、镇静剂和利尿剂,等待足月分娩。
2)羊水过少
足月妊娠羊水量少于300毫升搜索为羊水过少。
羊水过少孕妇并无不适,多数是作b超检查时发现的。
羊水过少的原因可能是胎儿泌尿系统畸形、胎儿排尿少或无尿,也可继发于过期妊娠、胎盘功能不全、胎儿宫内生长迟缓等。
有胎盘功能不全的孕妇,须提前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