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法只简单地利用溶解性与比重,举凡溶解度低、比重大者均会沉于底部,亦难直接判断即为重金属。有关原料重金属的限量,亦规范于化妆品原料基准中,化妆品成品的重金属限量,行政院卫生署亦订有基准,供业者遵行。重金属的测定须经过高温燃烧处理,仪器分析,方可精确定量,非此项报导所称简单地利用溶解性与比重即可判定。
五、所报导“孕妇常用美白产品生下的孩子易患脑瘫”。
美白成分之核准,须提供完整体外、动物及人体试验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资料,经行政院卫生署核准,方可使用。又化妆品只限使用于人体外部,其成分亦以限于对皮肤之作用,应不产生全身作用为原则。所称「孕妇常用美白产品生下的孩子易患脑瘫」,行政院卫生署尚无是类案例报告。
综合以上所述,时不难以理解该报导的方法,“沾在杯边,飘在水面、沈在杯底”,只表示物质的溶解性与比重,并无法表示好坏。错误的前提是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