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黄体功能不足者,可予黄体酮补充。若有受孕可能,自基础体温升高的第3~4天起,予以黄体酮10~20mg/d,在确诊已妊娠后,持续治疗至妊娠第9~10周。
3)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低下者,应给予适量甲状腺素治疗。
4)女性阴道与宫颈排出物、男方精液细菌培养阳性者,根据药敏试验予以相应治疗,直至痊愈。治疗期间采 套避孕。
5)子宫纵隔及子宫肌瘤应在妊娠前施行手术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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