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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育远离有害环境笼罩

导读:所以孕妇不能接触农药准备怀孕时,男女双方在施放农药要小心、要顺风向喷雾、接触过农药要及时洗手洗澡妇女怀孕后最好不要使用化妆品。

为生育远离有害环境笼罩

环境污染及人为因素,如噪音,极低频率电磁场、化学物接触(职业暴露)、吸咽、嗜酒、滥用药物及精神紧张、心理压力和负担过重等,对人类的生殖系统具有损害作用,并减低男性和女性的生育力,还对最初阶段的胚胎有一定的损害。有害环境对人类生育的影响已得到证实,并引起人们的重视。

(1)化学因素对胎儿的影响常见的化学毒物:铅、汞、锰、镉、砷、苯及其有机溶剂或二氧化碳等,如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及劣质化妆品,均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甚至在胎儿体内的浓度比母血中浓度还高,从而导致胎儿多种畸形、胎儿发育迟缓、流产、早产、死胎等。在经常施用农药的农民中,不育不孕、病理性妊娠的发生率增高。所以孕妇不能接触农药;准备怀孕时,男女双方在施放农药要小心、要顺风向喷雾、接触过农药要及时洗手洗澡;妇女怀孕后最好不要使用化妆品。

(2)物理因素对胎儿的影响在生活中常见的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低气压、电离辐射、噪音、振动等。超过一定限度对人体是有不良影响的。

噪音:有人报道,怀孕时经常播放激烈音乐,可使胎心率增快、胎动加快;高频率噪音能干扰体内的激素水平,对胎儿具有致畸作用,也可使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胚胎死亡率增加。噪音在100分贝以上,其出生的子女4~10岁时,可能丧失听力的可能性比正常情况高3倍。据美国洛杉矶所作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生活在高噪音的黑人不育症患者和后代的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远远高于低噪音区。1974年日本的调查也有类似的发现。

振动:主要指全身振动,如缝纫工、司机、售票员、运输工、纺织工等,可能影响盆腔内器官的血液供应,使子宫的营养及胎盘的供血不足,从而影响胎儿的发育,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流产。

高温和高湿度:据调查,怀孕头3个月内,在高温、高湿度下作业或桑拿浴,容易发生胎儿畸形。所以孕妇不要去桑拿浴,不要用太热的水洗澡。

电磁场:当今世界已进入电气化时代,电取暖器械已进入千家万户,电热毯和加热水床在寒冷的冬天给人们带来了温暖如春的感觉。但是,电热毯和电加热水床都会产生电磁场,这种极低频率电磁场对生殖及优生均有不良影响。电磁场是在电的产生、传送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日常生活所使用的交流电一般在60hz左右,这种频率称为极低频率,由这种频率所产生的电场和磁场称为elf场。有研究表明,elf场能引起生物系统的变化,因而引起人们的关注。最近研究发现,外界电磁场可能导致孕妇身体内部电场紊乱,从而干扰胎儿细胞分裂,导致胎儿畸形、流产。动物实验证实,elf场对子代具有致畸,损害生殖系统和影响生育力的作用。国外调查资料证实,在电站工作的工人,不育和后代出生缺陷明显增高。在妊娠期间使用电热毯或加热水床妇女,比不使用者的自然流产率高。

放射线:x射线对人体细胞有一定的影响,小剂量照射容易引起基因突变,大剂量则可引起染色体畸变,导致人体产生染色体病或基因病。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时,离爆炸中心1200米以内的11名孕妇,在她们所生的婴儿中,有7个为小头畸形,其他4例因有钢筋混凝土的厚墙保护而免受损害。在受精前或怀孕早期,若接受过量x射线照射,可使精子、卵子、受精卵及胚胎发育畸形,而引起流产、死胎、胎儿多发畸形、大脑发育迟缓或停止发育,甚至发生白血病和恶性肿瘤等。因此,怀孕一个半月内应绝对禁止照x光,怀孕头三个月内也应禁止。

电脑射线:如今电脑已迅速进入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随着电脑使用的逐渐普及,人们开始担心电脑射线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上海放射医学研究所经过多年的研究,初步证实,电脑射线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一项名为《电子计算机终端的x线监测与卫生学评价》的研究,指出电脑产生的x线以及屏幕材料产生的β射线剂量是微乎极微。这种微量电脑射线对人体健康,以及精子、卵子,乃至受精卵和胎儿均无明显不良影响。但是,有关导航试验已证明,在电子计算机终端工作超过每周20小时的妇女,其自然流产率增高。所以,有专家提醒长期从事电脑操作的未生育的妇女和孕妇,仍应注意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关电脑射线对生殖健康有无影响的结论,还有待大规模的流行病学研究获得。

放射线磷可使胎儿中枢神经发生损害,放射性碘对甲状腺的功能危害也很大,此类物质在人体内可停留4~5个月之久。因此用这些物质来作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育龄妇女,应在诊断或停止治疗后,避孕4~5个月方能受孕。对已经怀孕者,应慎用此类物质进行诊断和治疗疾病,以免损害下一代。

(3)烟、酒、毒品对胎儿的影响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在丈夫酒精中毒的情况下妻子怀孕,由于酒精对生殖细胞发生不良影响,受精卵质量不高,容易导致胎儿发育异常或造成婴儿体力和智力的异常。嗜酒妇女生育力减退。如果孕妇在妊娠期间经常喝酒,对胎儿的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胎死宫内较对照组高,且可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酗酒胎儿综合征(fetalalcoholsyndrome),主要表现为胎儿在宫内及出生后发育迟缓、小头畸形、脸间隙狭小、有内眦赘皮、上颌骨发育不全、下颌小、腭裂、关节畸形、掌纹异常、心血管畸形及生殖器畸形等。

烟草是目前对人类健康的最大威胁之一、烟草燃烧时产生的烟雾里含有多种有害物质,主要有尼古丁、烟焦油、氯化乙烯、氰化物、一氧化碳和甲醛等。烟草的烟雾会危及到精子及卵子的遗传因子和染色体。不管是主动吸烟还是被动吸烟都影响胎儿生长发育。过量吸烟可使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造成胎儿心脏畸形等,吸烟孕妇的早产率、死胎率及新生儿死亡率均较不吸烟孕妇为高,并与吸烟量有明显关系。有人报道,丈夫吸烟愈多,死胎愈多,先天性畸形儿的比例愈也高。据统计,丈夫每日吸烟10支以上,先天性畸形儿的发生率为2、l%。孕妇每日抽烟10支以上,可能会使胎儿发育停滞,或胎儿心脏间隔缺损。尼古丁使胎盘的毛细血管收缩,胎盘血流量减少。孕妇在吸烟期间,胎盘绒毛间隙血流量可下降22%并持续10~15分钟,从而减少对胎儿血液的供应。吸烟时摄入一氧化碳,使胎儿血液中的一氧化碳增多,血红蛋白(有运输氧气的功能)与一氧化碳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从而使血红蛋白失去运输氧气的能力,导致组织缺氧、胎儿营养缺乏,发育不良,甚至畸形、早产或死亡。因此,除孕妇不要吸烟外,还要劝阻其丈夫不吸烟,规定家庭成员都不吸烟,亲朋好友来作客时,不请烟、不敬烟,不吸烟等,为孕妇创造一个不吸烟的环境。

毒品中有强烈的致畸因素,吸毒可造成胎儿多发性畸形。

(4)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胎盘是胎儿的特殊器官,据估计胎盘绒毛与母体接触的面积约达10m2、孕妇服用的多数药物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有的药物可引起胎儿畸形,许多药物可以直接引起子宫收缩而造成流产。所以孕妇如因生病需用药时,一定要小心慎重。一般来说,受精后7天内,因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上,故不受药物的影响;受精后8~15天,由于胚胎组织没有分化,如果药物有影响,则引起胚胎死亡、流产;受精后15~60天(相当于本次月经后的30~75天),是药物致畸的关键时间。这个时期胚胎开始形成各种各样的器官,如心脏在20~40天之前发育,肢体在24~46天之间发育等。在这段时间,若孕妇服用某些药物可能引起胎儿畸形,导致流产、死亡或胎儿出生后表现为功能障碍;受精8周后(相当于末次月经后的70天以后),胚胎器官分化已初步完成,此时药物致畸的影响大为减少。

抗生素:长期注射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氨基糖式类,均可使胎儿第8对脑神经及肾受损害;四环素有明显致畸作用;氯霉素对胎儿产生毒性反应,由于缺乏葡萄糖醛酸转换酶,药物不能以结合形式自肾脏排出,积蓄在体内达高浓度时,可出现"灰婴综合征"。因此,上述药物在孕期应禁用。

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常用于临产前数日以促进胎儿肺成熟及治疗妊娠合并某些内科并发症,如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支气管哮喘等,因属短期用药,未见明显不良后果。过量长期用药有可能导致过期妊娠、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死胎发生率增高。也有认为可能由于免疫抑制而使感染发生率增高,但对此有不同意见。因此,若确属病情需要而长期应用时,原则上应尽量用较小剂量维持。

维生素:对于多种维生素类,一般人均认为有利无弊,其实不然,如果过量或不确当使用,则同样无利有害,如孕妇从早孕开始即服用大量维生素b6(每日50mg)直至孕7月以及维生素b12等,结果可分娩下肢部分缺如的畸形女婴。肝内合成凝血因子ⅱ、vll、ix、x均需要维生素k。但维生素k3对红细胞稳定性差的胎儿(如g-6-pd缺乏)可引起溶血,导致发生肝损害及核黄疸,而天然维生素k1无上述不良作用。

镇静安定药:常服用巴比妥类药物者,其先天畸形的发生率明显增加,畸形可表现为无脑儿、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四肢畸形、唇裂、腭裂、两性畸形、先天性髋关节脱位、颈部软组织畸形、尿道下裂、多指(趾)、副耳等。眠尔通、利眠宁等在孕早期6周内服用,可能有致畸作用,在整个孕期服用可致胎儿宫内发有迟缓。

抗痉挛药物:苯妥英钠(dilantin)有明显致畸作用,可引起胎儿唇裂、腭裂及心脏畸形。丙戊酸钠(sodiumvalproate)可致胎儿神经管畸形。三甲双酮(trimethadione)可引起胎儿畸形产生胎儿三甲双酮综合征(fetaltrimethadionesyndyome)及胎儿死亡。

吗啡类药物:早期妊娠时应用吗啡类药物,特别是可待因,婴儿唇裂、腭裂的发生率比对照组明显增高。若在娩出前6小时内注射吗啡,给药后2分钟可在胎体测出,作用可维持4~6小时,新生儿娩出后,会有明显的呼吸中枢抑制作用,因此若估计在6小时内分娩者,应忌用吗啡。

降糖药:治疗糖尿病药胰岛素是治疗妊娠合并糖尿病最安全的药物。其他几种口服磺脲类药物,如甲糖宁、氯磺丙脲以及双胍类降糖药如降糖灵等,均有产生死胎和畸胎的危险。

抗癌药:有报道,管理或操作抗肿瘤药物的药师和护士,妊娠流产率有上升趋势。抗癌药可能有致畸作用,目前仅叶酸拮抗剂最为肯定,孕早期应用此类药物,多数胎儿宫内死亡而流产,能存活者亦会有多种严重畸形。需衡量利弊,必要时仍需用药,则最好能避孕或避免孕早期应用及联合用药。

有些药物可直接引起子宫收缩,或由于对肠管的刺激作用,间接地引起流产或早产,如麦角、益母草、垂体后叶素、催产素和奎宁、硫酸镁及蓖麻油等。则

孕妇禁用的中药:中医认为,凡峻下滑利、祛痰破血、耗气散气、大辛大热、大苦大寒、重坠及一切有毒之品,均可能导致胎萎不长、畸胎及胎死腹中等不良后果,被认为是妊娠禁忌药。这些药物如巴豆、大戟、芜花、瞿麦、茅根、意苡仁、半夏、天南星、斑蟊、水蛭、蜈蚣、牛膝、麝香、乌头、干漆、雄黄、地胆、牛黄、赭石、粉锡(胡粉)、干漆、水银等。

孕妇慎用的中药凡活血行气、温热燥火或泻下利水等药,用之不当可以伤胎,故宜慎用。如桃仁、红花、丹皮、苏木、三棱、莪术、附子、肉桂、桂枝、吴茱萸、大黄、芒硝、番泻叶、木通、马鞭草等,但如病情需要亦可适当选用,惟要注意用法用量和配伍,并要注意"衰其大半而止"。

药物对胎儿的毒害及其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药物的种类、性质、剂量和用药持续时间,以及给药的途径,和胎儿的易感性。一般来说,用药时间越早,持续时间越长,剂量越大,及注射用药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的机会增多。但孕妇生病,还是要请医生诊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贻误病情;如延误病情,不但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或发生畸形,而且由于延误治疗,孕妇的健康也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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