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个人把婚前性关系看成是一种耻辱和伤害,那我倒要问,当初干什么去了?当时欢乐了,散伙后又哭又抹泪觉得自己上当受骗。这事没有什么公道,除非遭到强暴。男女之事绝对属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子因为没有同意男朋友提出的性要求争吵起来,最后中断了恋爱关系。后来,她又交了一个,可谁也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是阳瘘,她这后半辈子可怎么过?我想,其实,重要的是加强个人的修养,让贞操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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