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此我认为
早孕做b超应有指征,目的是确定宫外还是宫内妊娠,胚胎是否存活。当发现怀孕后,出现阴道出血或腹痛,为确定胚胎位于宫内妊娠,除外宫外妊娠。或确定是先兆流产或胎儿停止发育,这时需做b超予以鉴别。除此之外不应常规做b超。胎儿在宫内孕5周时一般的b超可以见到胎心搏动。胎儿在宫内的3-8周正值器官分化,是器官分化的敏感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来刺激。
当怀孕到中期,应该通过b超除外胎儿的大体畸形,如先天心脏病、神经管畸形、四肢缺如、先天唇腭裂等等。一般在怀孕22周-26周作较为合适,因为胎儿20周左右时正是大脑突飞猛进的发育时期,过早接受b超可以因为胎儿发育较小,一些组织看不清而白做,不能达到筛查畸形的目的。同时会影响胎儿大脑的发育。
孕晚期在32周时可以做一次b超,了解胎儿在宫内发育的情况,以及羊水多少,胎儿大小,有无脐带问题等等,为进一步妊娠给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