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优网
首页 百科 健康 男性 女性 育儿 饮食
当前位置:首页 > 育儿 > 备孕

妇女患心脏病生育受限否?

导读:这是因为正常妇女妊娠后,会使心肌肥厚,心跳加快,心脏总循环血量增加30%,这些都是妊娠期心脏负担加重的表现。

妇女患心脏病生育受限否?

患心脏病的妇女并不影响怀孕。但从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对心脏的影响来看,都极易发生心力衰竭。若发生心力衰竭,则由于缺氧可引起子宫收缩,发生早产,或因缺氧引起胎儿发育迟缓胎儿窘迫。据统计,有40%的心脏病患者妊娠时发生心力衰竭,其中死亡率达15%。这是因为正常妇女妊娠后,会使心肌肥厚,心跳加快,心脏总循环血量增加30%,这些都是妊娠期心脏负担加重的表现。如果孕妇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心脏的功能自然不好,妊娠和分娩都有较大的生命危险。

患心脏病的妇女有下列情况的不宜怀孕:

①过去曾发生过心力衰竭,现在心脏功能仍不好。做一般体力劳动时感到疲劳,心慌气短或稍活动甚至休息时都感到心跳加快、气短、心慌。

②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伴心房纤颤、心肌炎。

③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有严重紫绀、心悸、气短关头的。

④心脏病伴有肺结核、璺血、肾炎疾患的。

⑤年龄在40岁以上的心脏病妇女。

⑥在妊娠34周时,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应终止妊娠。

⑦妊娠早期有心衰者,在控制心衰后,应于早期(3个月内)做人工流产

育龄妇女患有心脏病,又无子女,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考虑生育。

①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经手术治疗后,无心悸、气短的症状。

②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在做一般家务劳动时,无心悸、气短的现象。

高血压性心脏病患者,血压在150/100mmhg以下,又无严重心肌缺血,心脏功能正常。

④妊娠超过7个月,不能再终止妊娠,又无很明显的心脏病症状者。

在以上几种情况下妊娠,应在医生的严密监护下,定期检查,保证休息,稳定情绪,并控制体重。如发生心悸、气短,要及时就诊。到分娩前期要提前住院。

当分娩时,如无任何异常感觉者,可以自娩。若心功能不好,为了避免因分娩而加重心脏负担,以剖腹产为宜。否则由于心功能不好,产妇无力分娩,很可能导致产程延长,这不但影响孕妇的安全,甚至引起胎儿窘迫,影响胎儿神经系统,对将来的脑发育和智力开发都有不利的影响。

点赞(0)
分享到:
收藏(0)

猜您喜欢

扫一扫手机查看